节假日加班费计算大全,福利帖来了!
掐指一算,距离今年的中秋、国庆“双节”长假 ,倒计时只有1天啦!
每逢节假日,除了关注怎么过长假之外,就是关注节假日怎么放、加班费怎么算了吧🐶
临近假期,赉擘斯给大家准备一份节假日(以下统称为“休假日”)及其加班费计算福利帖,大家动动手指,转发、加入收藏哦!
01
一年当中,
到底哪几天是法定休假日?
2007年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将清明、端午、中秋和除夕等传统节日增设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由此,我国现行法定年休假日标准增至11天,并且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根据2013年国务院最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644号),具体为: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所以,就今年的中秋、国庆“双节”而言,
法定节假日分别为:
9月29日、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其余天数
按照休息日处理。
02
今年双节假期,
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按照《劳动法》规定,对于实行标准工时的岗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和休息日工作,支付的加班工资是不相同的。
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来支付加班工资,而且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用人单位应当先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简单概括“双节”假期加班工资支付
(1)在9月29日、10月1日至3日安排工作的,应另行支付300%的加班工资;
(2)在9月30日、10月4日至7日安排工作的,在没有专项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建议企业优先安排员工调休,或者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特别提示
① 休息日加班应优先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则支付相应加班费;
② 法定休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不同于法定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其中不包含当天已经支付的一倍工资。
③ 适用综合计算工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也需要另行支付300%的加班费。
03
特殊人群在法定休假日加班,
如何计算加班费?
审批了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日期间,也要支付加班费吗?
虽然国家层面的文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即三种加班工资都不需要执行,包括:
① 在工作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
② 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③ 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
但不同省市,其地方政策和司法实践尺度有所不同。
1)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
以北京、广州为例,地方的工资支付规定/条例中,都与劳动部的文件一致,即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不适用加班工资的相关规定。
2)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
上海、深圳的地方政策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非全日制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费怎么算?
当前,市场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灵活就业的方式提供劳动,即非全日制用工,通常称之为小时工。这类型用工,遇到法定休假日该如何支付工资?
以北京为例,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要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不执行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休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的最新标准为62元/小时。
04
加班工资基数以什么为准?
“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在核算确定的时候,并不是简单的用劳动者平常的月收入除以天数或者小时数,而是应当遵循《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确定。
而各地对于此,可能还会有更为详细的规定。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
根据本规定第十四条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根据第十九条支付劳动者休假期间工资,以及根据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支付劳动者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工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工资时,应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例如
小张是全日制用工,执行标准工时制度,国庆节当天,他加班5小时。
劳动合同中明确,小张的月工资标准为每月8000元,其小时工资基数为8000元÷21.75天÷8小时≈45.98元。
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加班工资为45.98元×5小时×300%≈689.7元。
05
部分公民休假日是哪几天?
能不能不放假/不支付加班工资?
部分公民休假日是哪几天?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第644号文件),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也就是说,符合以上条件的公民在节日当天可以放假半天。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到底多少岁算“青年”?
谁可以享受“青年节”假期?
关于谁是“青年”的问题,法律只约定了14岁以上的公民可享受青年节,但并未约定年龄上限。
一些观点认为,可以以退团年龄为标准界定“青年”的上限,即劳动者满28周岁后不再属于青年范畴,故不属于享受青年节的人群。
当然,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和人均寿命的增加,青年的定义也变得越来越模糊和开放。最终对于青年的定义,建议用人单位在制度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公司内部形成共识,以免产生歧义。
部分公民休假,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644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06
关于加班费,
还有什么特别要注意的?
1)值班不等同于加班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而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
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为非生产性的责任,且是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对于值班,就不涉及到加班工资的问题了。
2)关于合规,员工有三个渠道可维权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支付或拖欠加班工资等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拨打统一的投诉举报与政策咨询电话12333了解相关政策,并可以举报投诉。
二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三是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以上就是本期与大家分享的,有关加班工资计算的知识集锦~
关于加班,除了合理安排加班时间、合规支付加班工资之外,企业管理者如何做好正向的宣传和沟通,如何平衡好管理目标和法律要求,让员工真正体会到企业管理的合法-合情-合理,以及企业对员工的关心和照顾,更是HR伙伴们需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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